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
第 41 條
雇主對於停用超過檢查合格證有效期限一年以上之人字臂起重桿,如擬恢復使用時
,應填具人字臂起重桿重新檢查申請書,向檢查機構申請重新檢查。
檢查機構對於重新檢查合格之人字臂起重桿,應於原檢查合格證上記載檢查日期、
檢查結果及使用有效期限,最長為二年。
第一項重新檢查準用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規定。
關於代檢